关于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各项文件精神,现将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1)2020年6月,分配毕业指导老师(已完成);
(2)2020年10月31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选题;
(3)2020年12月31日,提交毕业设计任务书,教务部联合质量中心抽查;
(4)2021年3月1日,提交毕业设计初稿,教务部联合质量中心抽查;
(5)2021年4月1日,提交毕业设计二稿,教务部联合质量中心抽查;
(6)2021年5月1日,提交毕业设计设计答辩稿及答辩 ppt;
(7)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25日,分批组织毕业设计答辩;
(8)2021年5月25日—6月1日,提交毕业设计终稿及答辩记录表、 成绩汇总表;
(9)2021年6月1日—7月1日组织校内两轮毕业设计自查。
请各教研室严格按照毕业设计工作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100%通过省厅抽查。
建筑工业学院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