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毕业设计指导完成情况抽查的通知
1.为保证学院2016级三年制大专学生毕业设计在省教育厅毕业设计抽查中高合格率通过,质量中心现开展2016级学生毕业设计指导完成情况抽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认真填写2016级三年制大专学生毕业设计指导情况一览表(如下表),并交各二级学院汇总,请将汇总后的电子稿于下周星期一(3月25日)下午5:30前交彭湘灵处([email protected]);
2.根据学院教务部发布的《毕业设计进程》文件要求,3月15日前应完成毕业设计初稿,交指导老师审阅;
3.质量中心按时间节点统计各二级学院上交表格情况,及时汇总统计各学院教师指导情况,并对学生进行电话抽查(指导教师可保留联系记录);
4.如学生已提交初稿,则“是否确定选题”和“是否完成任务书”两栏不需要填写;对联系不上的学生填写“备注”栏。
质量中心
2019年3月18日
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毕业设计指导完成情况抽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