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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工作监控与管理,全面检查教学执行情况,确保教学质量提高,质量中心联合教务部将在5月12日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二级学院(中心)自查,教务部汇总检查,质量中心抽查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第11教学周星期二上午10:00(2020年5月12日)。

        三、常规检查内容

  1.2020年春季学期相关教学资料:

  (1)教务部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备案表。

  (2)线上、线下课程表。

  (3)各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

  2.教师授课进度是否符合教学进度计划,不符合程度不超过4节(填写附件1)。

  3.春季教材(含备课本等教学用品)征订目录及到位情况、教材发放安排表。

  4.2017级三年制大专学生(含2015级转段五年制学生)毕业设计指导开展情况(填写附件2)。

        四、基本要求

  1.由教务部根据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情况,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本学期教学任务备案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本学期课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课时分布要平均合理,教室安排避免人员聚集。

  2.各教研室主任认真编写2020年春季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教务部和质量中心。工作计划包含但不局限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举措,计划安排表等部分。

  3.各二级学院(中心)组织和统计授课教师本学期教学进度,并填写教学完成情况进度表(见附件1),提交电子档和各学院院长(主任)签字的纸质版。

  4.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认真填写2017级学生毕业设计指导开展情况表(见附件2)。

  5.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每一项检查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相关文档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有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与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6.材料一律发送至教务部杨小亚([email protected])和质量中心彭湘灵([email protected])。

  7.质量中心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撰写评估报告。

  附件:

  1.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完成情况进度表(期中)

  2.2017级学生毕业设计指导开展情况一览表

  

  质量中心、教务部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