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继承和弘扬学校优秀的教风、学风,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质量中心会同教务处将在本学期第20周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教务处汇总检查,质量中心抽查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第20周星期二上午10:00(2021年1月19日)。
三、常规检查内容
1.2020年秋季学期相关教学资料:①教案和课件:每门课程本学期所有课时的教案和课件(电子档,纸质档只需教案首页)。
提交方式:①电子档:为减少工作量,在之前已提交的教学资料基础上,完善更新(需要修改的部分可以删除后重新上传)“教务管理系统-教师资源中心-上传教学资料-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资料,注意教案中的“课后体会”也要电子档完善;②纸质档:提交教案首页的签字纸质档。
2.实验(训)使用记录本登记情况。各教研室组织全面检查,质量中心抽查,1月18日前全部上交到教务处。
3.教学日志填写情况。教务处收集2020年秋季学期所有班级教学日志,并抽查10%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
4.教师听评课情况。根据学校专任授课教师听评课要求,每学期听评课≥10节视为达标,质量中心组织全面检查,重点抽查10名教师听评课情况。
5.学生评教情况。教务处组织全校学生,对本学期授课的专兼职教师开展线上教学评价。
6.督导评教情况。质量中心组织校级督导员,对本学期的专兼职教师开展线上教学评价。
7.期末成绩登分情况。教务处调试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登分板块运行情况,组织全校专兼职教师及时进行成绩录入,并加强对试卷的分析,提交分析报告。
四、基本要求
1.教学资料等纸质档如教案(注意填写课后体会),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签字的提交情况表(见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
2.各教学部门要认真进行自查,每一项检查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建议按照《期末授课点检表》(附件2,无需提交至教务处)进行自查,对相关文档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有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与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3.质量中心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撰写评估报告。
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资料纸质档提交情况
附件2:期末授课点检表
质量中心、教务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