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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函〔2021〕15号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及校内自查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1-04-12 15:06:4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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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9〕22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及校内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形式
通过现场答辩、网络视频、音频等方式进行毕业设计答辩。
二、设计查重
毕业生参加毕业设计答辩前,需自行利用知网、万方、paperpass等系统对毕业设计进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至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重复率高于30%者禁止答辩。
答辩用毕业设计同查重毕业设计应一致,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负责把关,有较大出入者禁止答辩。
三、设计答辩
1.各专业需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设答辩小组组长1人(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或指导毕业设计不少于两届学生),答辩小组秘书1人(负责统计记录学生答辩成绩)。
2.学生应听从答辩老师安排,认真记录老师所提问题并作答。
3.答辩老师在每位学生答辩完成后,由各组答辩秘书统一填写答辩小组意见及成绩。暂缓通过的学生不填写评语及成绩。各答辩小组需在答辩结束后将答辩评分表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备案存档。
4.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答辩者,需向指导教师说明情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后,参加二次答辩。
5.答辩时间5月6日-5月20日,具体答辩时间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推优
答辩结束后,指导老师将有意向推优的毕业设计报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提交至教务部备案。
五、二次答辩
初次答辩未通过或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第一次答辩者,经二级学院同意后可参加第二次答辩。二次答辩需在5月25日前完成。
二次答辩仍不能通过的毕业设计,判定毕业设计成绩不合格,当年作结业处理。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可在修改后随下一届学生的毕业设计重新答辩。重新答辩仍不及格者,作永久性结业处理。
六、设计归档
不需要二次答辩的同学,应根据答辩老师及指导教师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定稿,并按照标准格式于5月25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收齐后交各学院毕业设计负责人。
1.毕业设计任务书(word、pdf);
2.毕业设计成果(word、pdf);
3.查重报告全文版
格式模板下载网址:(http://m.sanyedu.com/site/syyg/258/info/2019/9735.html)
七、毕业设计成绩录入
各专业需在6月5日前将学生毕业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将于6月15日之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
八、毕业设计校内自查
教务处于6月份开展毕业设计校内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设计工作”和“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两项内容。
1.毕业设计工作
各学院在5月28日前以专业为单位提交毕业设计工作过程文档(word和PDF版):
(1)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2)各专业毕业设计标准
(3)毕业设计选题计划表
(4)毕业设计答辩安排表
(5)毕业设计成绩汇总表
(6)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7)毕业设计指导记录表(二级学院存档)
(8)毕业设计成果质量评分表(二级学院存档)
(9)毕业设计答辩评分表(二级学院存档)
2.毕业设计成果
(1)任务书
(2)毕业设计成果
注意:(物化产品(作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等形式成果须有设计说明(包括毕业设计思路、毕业设计成果形成的过程及特点等)
第一轮自查:6月1日-6月7日校内专家检查,6月8日-6月14日,各指导教师根据评审意见指导学生整改。
第二轮自查:6月15日-6月20日校内专家检查,6月21日-6月25日,各指导教师根据评审意见指导学生整改。
教务部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1. XX专业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2.XX专业毕业设计标准(模板)
3.毕业设计选题计划表(模板)
4.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安排表(模板)
5.毕业设计成绩汇总表(分专业)
6.毕业设计工作总结(模板)
7.毕业设计指导记录表(模板)
8.毕业设计成果质量评分表(模板)
9.毕业设计答辩评分表
10.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任务书(模板)
11.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成果(模板)
12. 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
教务函〔2021〕15号 附件1-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