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从2012年起,我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开发银行不再办理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凡我省生源的高校学生,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都要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但考入部属高校的学生,目前仍可以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两种方式只能选其一。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这项贷款是信用贷款,无需抵押或担保。
如果想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话,去哪里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三
怎么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经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认定(通过高中预申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除外),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什么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期限是多少?这个利率又怎么确定?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根据学生就读的学历层次略有不同,本专科学生贷款额度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具体贷款金额原则上按照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金额最小不低于10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3年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3年内属还本宽限期,学生不需偿还本金,但要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要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如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贷款利率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录入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到所在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学生携带盖章后的申请表,在校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由学生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到当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贷款。县资助中心受理后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打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面有一个验证码。学生入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录入。
学校办理回执录入手续后,县资助中心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再由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通过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将贷款转到学校的缴费账户,学校出具缴费票据,完成贷款发放。
咨询方式
想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咨询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内容转自湖南考试招生